
每天叫醒我的鬧鐘壞了,我們的回憶到此為只了嗎..?
我記得這是與妳在高二時共同找遍嘉義市大街小巷唯一滿意的;共同讚許它的外型、它的合弦、取笑它的超靜音。
初上大一時,我的鬧鐘禁不起高三時的摧殘,達成了廣告詞上的超靜音,以沈沒抗議我的暴力。妳把這枚鬧鐘給了我,說讓它代替妳每日叫我起床,妳最瞭解若是其它東西的聲音叫我會讓我發好大一陣起床氣。
分手時,是兩種完全不同態度對待這些東西,妳選擇了將它們還給我,我則是很無恥的把它們給留了起來,繼續讓它叫我起床。
似乎又聞到,妳身上的味道,是我第一次知道體香這回事,喜歡緊緊抱著妳,用力讓鼻腔充滿味道。
不知道你是不是也曾經和我一樣,把這枚鬧鐘當作對方,享受它的存在。它的損壞,是不是代表了什麼?
Subscribe to:
Post Comments (Atom)